admin 發表於 2020-9-19 14:23:55

香港食安中心:回收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及其食物制品的期限届满

收受接管台湾「强冠」出产的猪油及其食品成品的刻日今午届满

食品情况生署(食环署)食品平安中间(中间)本日(玄月二十八日)颁布发表,食品业界按食品平安号令收受接管台湾「强冠企业股分有限公司」(「强冠」)出产的猪油/猪油成品和相干食品的刻日,在本日午时十二时届满,有关商户必需于两个事情天内向食环署陈述收受接管环新北市當舖,境。

中间讲话人说︰「中间在本月(玄月)十四日按照《食品平安条例》(第612章)第30(1)条发出食品平安号令(号令),制止于本年三月一日或今后所有由『强冠小琉球兩天一夜套裝行程,』出产的猪油/猪油成品及由有关猪油/猪油成品在台湾或香港制成的所有食品入口或在香港境内供给。入口商和分销商必需依照号令所指明的方法,在号令见效起计十四天内收回其供给的受影响食品,及须于收受接管举措竣事后的两个事情天内向食环署陈述收受接管成果,而入口商亦须就若何处理有关食品征询食环署,和在收受接管举措竣事起计的一礼拜内向署方提交具体陈述。」

任何人违背有关号令的任何条目,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禁锢十二个月。

讲话人说:「中间一向跟进查询拜访事务及紧密亲密监视收受接管,是项收受接管举措大致顺遂;在完成采集及收拾所有资料后,咱们会向市民颁布植牙價格,收受接管成果,稍后咱们亦会把受此次事务影响商户的最后名单上载至中间网页。」



2014年9月28日(礼拜日)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香港食安中心:回收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及其食物制品的期限届满